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曾江虹)
2025年,作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荣医疗”)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本人曾江虹,毕业于澳洲莫道克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立信德豪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获取公司运营
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多种履职方式。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列席股东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出席情况如下:列席股东出席董事会情况会情况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投票情应出席现场出委托出缺席现场出席姓名式参加会次未亲自出况(反对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议次数席会议次数)曾江虹92070否03
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时,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行职责时,公司能够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有关人员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88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曾江虹提名委员会000
战略决策委员会——————
注:“——”代表本人非该委员会议成员。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会同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年报审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方面,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等阶段分别以现场、通讯或书面方式
召开会议,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尚荣医疗2024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会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会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年度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发表了审核意见。
会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审核意见。
会同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审计部工作推进和工作汇报,并对《尚荣医疗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会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
会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审核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深入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是否合理,细致评估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并严格核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的任免提供咨询意见,2025年度未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专门会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本人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职责。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事项,并听取了审计部负责人的汇报,就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会议、通讯会议及书面汇报等方式,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核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计划,事中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并跟进年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现场考察走访等方
式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听取管理人员汇报、查阅生产运营资料,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监督公司内控制度落实情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结合行业发展变化和自身专业知识,共同探讨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等问题,及时向管理层提出应对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全年累计现场工作达到17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等方式与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
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通过规范董事会会议、定期汇报、重大事项提前充分沟通、组织或配合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保障本人履职知情权;组织参加资本市场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独董履职规范等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及行业动态,以便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报告期内未有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及时披露,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五)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此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以及
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和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发现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保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加强学习,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述职人(独立董事):
曾江虹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