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5-
077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候选人发出关于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史建伟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
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史建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建
伟先生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史建伟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司本次选举史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主要因为其在任职期间尽忠职守,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公司本次选举史建伟先生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孙荣发(主任委员)、曹春林、单奕
战略委员会委员:史建伟(主任委员)、孙荣发、岳国健、姜宗成、曹春林
提名委员会委员:单奕(主任委员)、岳国健、史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岳国健(主任委员)、孙荣发、顾振江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史建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续聘姜宗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3年,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姜宗成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司本次选举姜宗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主要因为其在任职期间尽忠职守,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公司本次选举姜宗成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续聘史维女士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3年,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维
女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史维女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司本次选举史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因为其在任职期间尽忠职守,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公司本次选举史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续聘王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邮政编码:213164联系电话:0519-67893573,传真:0519-89810195
联系邮箱:zhengquanbu@nf-precision.com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顾振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根据证监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天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829790.0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93782.68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5-07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八千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80)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个人简历
史建伟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常州市武进特种轴承厂销售副科长、武进南方滚针轴承厂厂长、常州市武进南方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史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4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4.0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董事史维为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史娟华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姜宗成是翁婿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史建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宗成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克迈特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轮系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项目部总监、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的女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史维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宗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史维女士: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采购主管、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史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2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60%。史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的女儿,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宗成为配偶关系。
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史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芳女士: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南方轴承股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物流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人事行政部部长。
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顾振江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大学计财处会计,常州瑞高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雅柯斯发电机(常州)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雅科斯电力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顾振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振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顾振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荣发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湖北大
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武汉达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荣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荣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荣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岳国健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200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89年3月至1991年8月,先后担任中国常利企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助理,1991年8月至1996年先后担任莱尼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和莱尼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
1996年至今先后担任莱尼电气线缆(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
司董事、通讯与基础设施战略事业部总监,莱尼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2022年曾担任星宇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先后任德力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岳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国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岳国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奕女士: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0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湃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单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单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天先生: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止目前,何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