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5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
2025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入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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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含税总额为75万元。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师准则》和其他执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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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1月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进场见面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协商确定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2025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三)公司于2026年4月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
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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