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项目组成员于2025年12月15日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地点及形式
实施本次培训前,银河证券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发送南方精工供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2025年12月15日,银河证券项目组通过线上培训形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人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银河证券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南方精工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注意事项;2、监管新规动态等。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工作过程中,南方精工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进一步
1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镓伊乐景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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