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35340963.9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1.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406635515.49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8976398.93元。公司2025年期
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862354160.17元。母公司报表中,母公司2025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87364901.5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拟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5340963.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35340963.90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2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5340963.9034800000.00696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45607066.0124392801.2827281345.76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62354160.17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987364901.54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9740963.9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2427071.02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39740963.9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是□否
2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
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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