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3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潘青女士无法出席,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经半数
董事推举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2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6544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1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4805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88%。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7366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4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7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1%。
现场会议由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新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35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67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637%。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张中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3597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68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638%。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李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2187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8270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449%。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谢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2586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8670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503%。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翟瑞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2485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8569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489%。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刘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2487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8570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49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建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2786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886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530%。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马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2683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8766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516%。
表决结果:通过2.03选举董秀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217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6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825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0.344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692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54%;反对37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8%;弃权1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0953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13%;反对37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02%;弃权1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2818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56%;反对36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3%;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剡、王铮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