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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焱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五届独立董事龚焱)

本人龚焱,担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5月22日任期届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于2023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现年49岁,美国国籍;管理学博士,管理实践教授。本人在中国湖南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中国浙江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获

得管理学博士学位,目前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加州大学欧文分校为全职 MBA和其他 MBA 项目的学生授课,教学内容包括创业管理、全球商务、商业策略和复杂性组织。加入中欧之前,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保罗麦琪商学院任教,其研究领域包括能力、惯例与创业企业突发事件的处理。本人的研究主要发表在《管理学会评论》、《技术转化杂志》、《组织惯例手册》、《创业研究前沿》。本人于2023年5月22日任期届满离任。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7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由本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参加,不存

在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忠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地了解整个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内,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本人召集并召开提名委员会,经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议案》三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会议中涉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除上述发表意见情况外,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7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审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报告,与内部审计部门就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人参加了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沟通会,与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审阅初步审计意见,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与中小股东建立沟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于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

会及其它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并与管理层深度交流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为游戏出海和海外并购提出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

3/7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

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于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金额较大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4/7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提名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并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任广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3年5月22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六)提名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并召开提名委员会,经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议案》三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孟玮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5 / 7事;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三人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设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性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3年5月22日起,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

员会的相关职务。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6/7(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五届独立董事龚焱)》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龚焱)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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