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证券简称:亚威股份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万基先生、杨正军先生、唐青松先生、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楼佩煌先生、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楼佩煌先生、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中,殷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一日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万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扬州市化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人,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经理、副总经理,江苏金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副总经理,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扬州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电科技扬州宝军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万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万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产发集团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6年7月31日,张
万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扬州市金融办金融监管处副处长、扬州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扬州产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扬州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扬州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正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正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产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6年7月31日,杨正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唐青松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扬州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处处长,江苏金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经理、财务考评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扬州产发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
唐青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唐青松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6年7月31日,唐青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冷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Yawei Precision Laser Korea Co.Ltd执行董事,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亚威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昆山艾派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亚威赛力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南高智能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芯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威迈芯材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
冷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了与持有公司6.46%股份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科技”)存在关联关系外,冷志斌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6年7月31日,冷志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792321股,占公司总股本1.21%;持有亚威科技15.93%股份。
施金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日清纺亚威精密机器(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施金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了与持有公司6.46%股份股东亚威科技存在关联关系外,施金霞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6年7月31日,施金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532426股,占公司总股本0.86%;
持有亚威科技7.36%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楼佩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南京航空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校科技部部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院长。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研究院院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和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江苏省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
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物流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亚威股份独立董事、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6年7月31日,楼佩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楼佩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楼佩煌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殷俊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会计学博士,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导、会计与审计研究院院长,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获江苏省“333”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称号,先后在《会计研究》、《会计研究评论》(美国)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等课题多项,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等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截至2026年7月31日,殷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殷俊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殷俊明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长。现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江苏省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江苏省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亚威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吴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劲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劲松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