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证券简称:亚威股份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0944.0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080705.46元,加上合并报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4424240.93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1344479.5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807054.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080705.46元,加上母公司报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7521894.82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0248243.9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1344479.53元。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4月24日的总股本5497650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207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54355802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5元(含税),即用现金实际派发股利
4076685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6207000股,支付总金额为50095035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90861886.80元,占本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21.15%。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分析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0766851.8054976502.408326920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5000944.0698854504.187480403.4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61344479.5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20248243.98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79012557.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0445283.8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79012557.80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报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
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