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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039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兄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兄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兄弟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兄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7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兄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兄弟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2页共7页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12137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2元,共计募集资金436749995.5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275624.9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1474370.5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25586.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8248784.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2824.88
项目投入 B1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2049.72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8.3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2049.72
第3页共7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3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0793.5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793.53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医药)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兄弟医药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350701040069691146729.69
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兄弟医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5404447512775793.81
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95000000.00限公司杭州分行第4页共7页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2647327.66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6710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11月支付结算。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笔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9,000.0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产生投资收益。
[注]年产600吨碘海醇原料药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