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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565证券简称:顺灏股份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2659.49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01022.1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1860102.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212849224.52元、母公司2023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82357220.0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599889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2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7559711.97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

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监事薪金按月发放,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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