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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全体监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了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2023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实施了监督和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监事会对

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一次股东大会和四次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2责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已经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认真审议公司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公司财务内控体系、财务状况、财务结构和财务运作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监督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管理规范、财务内控体

系完善、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

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国际”)提供以下担保:

(1)为顺灏国际向上海农商银行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开立国际信用证等。具体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未超过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为顺灏国际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开立国际信用证等。具体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未超过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顺灏国际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等。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超额度担保、违规担保、逾期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六)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向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973451.33元;公司向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10000元。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或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在公司权力机构批准额度范围内。交易均在遵循了市场原则下进行,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891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171761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数量为21636615股,共募集资金155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4753773.4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46220.73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注销,报告期内不存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对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审查。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5漏。

三、2024年工作规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持续关注和深入了解最新的监管理念与最

新的公司发展要求,加强对新业务、新形势、新方法的学习。同时,将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等单位组织的专业研讨和培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监事会将根据新经济形势,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的监督力度,并发挥良好作用,推动公司进一步稳健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报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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