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证券简称:顺灏股份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2元/股(含本数),回购
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4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5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公告。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82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8.2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1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1月
4日、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3日
2026年4月2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6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4859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72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0489368.45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中约定“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6年6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2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内部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7500.00%135196651.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9955172100.00%104646925798.72%
总股本1059988922100.00%1059988922100.00%
注1、以上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后的初步测算数据,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3485915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
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充分评估资本市场环境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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