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顺灏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565证券简称:顺灏股份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19日分别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出席现场会议,

由副董事长 SHENG GUI LIU(刘胜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3、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9人,代表股份253065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537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286617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31327172股。),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235615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677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8人,代表股份295037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6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8人,代表股份400521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8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5483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2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8人,代表股份295037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608%。

除董事长兼总裁王钲霖先生请假外,公司其余董事及全体监事出席,公司其

2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98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72%;反对32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2%;弃权11751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89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35%。

该议案已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955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47%;反对32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2%;弃权1178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7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1%。

该议案已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884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68%;反对32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2%;弃权11853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7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40%。

该议案已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886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76%;反对38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2%;弃权11793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7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03%。

该议案已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884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的95.1866%;反对38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9%;弃权117917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5845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871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69%;反对38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1%;弃权117917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58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10%。

该议案已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29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30%;反对29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弃权12482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28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112%;反对29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2%;弃权12482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646%。

该议案已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193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87%;反对14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权12393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180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668%;反对14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88%;弃权12393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4份总数的30.9444%。

该议案已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74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80%;反对147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8%;弃权11843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73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525%;反对147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3%;弃权11843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712%。

该议案已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82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73%;反对40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7%;弃权12835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81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377%;反对40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3%;弃权12835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70%。

该议案已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89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39%;反对42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弃权12753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901股),占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87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060%;反对42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0%;弃权12753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30%。

该议案已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88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03%;反对42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1%;弃权12763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109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868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828%;反对42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5%;弃权12763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1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677%。

该议案已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杨模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7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