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陈启斌作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启斌,法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曾任通化市司法局律管科科长、公正管理科科长、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陈启斌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
本年应出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本年应出亲自出席席(次)(次)(次)(次)席(次)(次)
8800022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1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任职期间报告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期内召开次数战略委员会2200提名委员会2200
2025年度本人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届次审议议案战略委员2025年第一次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议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会议提名委员2025年第一次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会议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各季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了解公司内审部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及对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事项的检查情况,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
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七)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累计17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利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以及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
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文件、董事通讯方式及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组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重大事项表决之前,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阅,认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历和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通过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进行表决,均表示赞成,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诚信勤勉准则与独立监督立场,不断学习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启斌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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