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证券简称:唐人神公告编号:2025-10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895.8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号)核准,截至2022年12月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9619299.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2479228.5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618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号一生猪养殖项目
1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19614.5815214.00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
218000.0010460.00
殖生产建设项目
3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20000.0012361.00项目
4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30000.0021870.00
5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15万头养殖项目30000.0021870.00
二其他项目
6补充流动资金32186.9332186.93
合计149801.51113961.93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5214万元,项目由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800万
元用于实施新项目“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
截至2025年11月18日,“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97.05万元,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础设施前期投入等,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95.8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自2020年以来生猪行业大规模扩张产能,导致行业产能供过于求,生猪价格持续处于低位运行,2023年生猪养殖行业出现普遍亏损;同时农业农村部于2024年对《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进行了修订,并发布《生猪产能调控实施
方案(2024年修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分别于2023年底、2024年底对“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暂缓实施。鉴于生猪价格波动较大,如继续该项目则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来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将倾向于优先采用租赁、合作、“公司+农户”等轻资产运营模式。
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业务发展需要以及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同时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计划终止“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