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5时0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具体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
15:00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433号3—1号楼
301-310室(金沙中心B1栋301-310室)
9、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2342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336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209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20932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209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提案1.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2%;
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38%;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提案2.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2%;
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38%;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提案3.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2%;
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38%;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提案4.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8%;
反对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90%;反对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提案5.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34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8%;
反对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90%;反对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提案6.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提案6.01《关于确认孙小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1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2%;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02%;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提案6.02《关于确认黄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1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2%;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02%;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提案6.03《关于确认邓云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1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1%;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63%;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提案6.04《关于确认穆阳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1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1%;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63%;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提案6.05《关于确认王新立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31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1%;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63%;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提案6.06《关于确认陈增社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1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1%;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63%;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提案7.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
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99%;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提案8.0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
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99%;反对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1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沈敏、黄夏蕊;
3、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