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成
立于2006年3月1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首席合伙人为申利超。
2、人员信息
截至2026年4月,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现有从业人员800余人,其中240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多名拥有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形成了一支具备深厚专业素养、丰富实践经验、良好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的队伍。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0.761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0.4369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0.4351亿元。2024年度上会为8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0946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68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224.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国府嘉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8名执业人员近三年
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国府嘉盈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资质等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综合决定。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国府嘉盈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国府嘉盈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国府嘉盈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国府嘉盈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会计师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质量、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了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限等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全体委员认为,国府嘉盈会计师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5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国府嘉盈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正式聘用后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预沟通。3、2026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国府嘉盈会计师召开2025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展通报,并就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4、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国府嘉盈会计师召开2025年度报告审计第三次沟通会,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5、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召开,审
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国府嘉盈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