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证券简称:贝因美公告编号:2025-02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5869508.36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133561.82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08004333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393424.5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259862.68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98133561.82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5869508.36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1218376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
150003005.9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用途为公司未来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000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935320.6047453066.89-175960152.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965869508.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98133561.82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8523921.7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否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前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4年度,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均实现增长,但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弥补亏损-965869508.36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须先完成弥补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及外部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计划通过清理部分长期亏损的子公司,使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亏损子公司增资等方式让公司尽快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改善公司业绩。待公司满足分红条件后,尽快提议分红,提升投资者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属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