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本计入权报证证期会计期初本期公允益的累告会计券证券代券最初投资成本期购买金出期末账面价计量账面价值变动计公允期核算资金来源品码简本额售值模式价值损益价值变损科目种称金动益额境因客户债交易内步公允务重组导性金
外002251步692643.84价值0.0019841.360.00692643.840.000.00712485.20致的应收融资股高计量账款以股产票抵债
合计692643.84--0.0019841.360.00692643.840.000.00712485.20----
二、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2024年度取得的证券系公司催收应收账款,客户公司重整计划安排的债务转股权,该证券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三、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
行证券投资相关的资产管理,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投资的转让与回收、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事项均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
1部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以严控投资风险。上述证券投资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风险可控。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