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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索菲亚 --%

证券代码:002572证券简称:索菲亚公告编号:2025-014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索菲亚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应条款。本次调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 2日、2024年 3 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8.59元/股调整为7.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1344458股公司回购股票已于2024年6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8%,过户价格为7.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索菲亚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调整的具体内容对《索菲亚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机制”之“(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机制”及《管理办法》“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机制”之“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机制”中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4年至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

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

考核期考核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期1、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0%;

2、以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1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

第二期

2、以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20%。

注:上述“归母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

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当期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第一个考核期,若考核指标达成,则解锁第一期到期份额;若考核指标未达成,则第一期到期份额不得解锁,对应份额可递延至第二期进行合并考核。第二个考核期,若考核指标达成,则第一期递延份额(如有)及第二期到期份额均可解锁。

两期考核结束后,累计未解锁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管理委员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调整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4年至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

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

考核期考核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期1、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0%;

2、以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期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公司2020-2024年五年平均营业收入;

2、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公司2020-2024年五年平均归母净利润。

注: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归母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当期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每一个考核期结束后,若公司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该考核期对应的股票可以解锁,并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实施分配。若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期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

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管理委员会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管理委员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三、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时,设置了相对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但自推出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消费需求放缓,行业整体进入存量竞争阶段。原设定的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第二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与公司实际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相匹配。

公司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是为了激励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背景下,如果继续沿用原有的业绩考核标准指标,会削弱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效果,背离推出这一计划的初衷。为了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能够真正发挥其激励作用,增强员工的信心和动力,激励核心员工在今年的工作中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共同应对挑战,以推动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故公司拟申请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期(即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即申请调整2025年业绩目标)为:“以公司2020-2024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平均净利润为基数”模式,将业绩达成与激励深度绑定,以保持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稳健增长,提升核心员工积极性。

四、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拟调整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的“第二期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考核指标调整具有合理性。

本次调整旨在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进一步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通过这一调整,核心团队将更加全力以赴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助力公司持续、健康、良性发展。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索菲亚调整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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