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应由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职工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竹先生、唐华应先生、刘朝安先生、魏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谢广明先生、侯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浩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7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1—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2—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竹先生,出生于1983年9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科员,四川省委政法委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川古尔沟神峰温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国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唐华应先生,出生于1968年5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派董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唐华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3—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朝安先生,出生于1956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勘测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际 A 级项目经理,AAPM 美国项目管理学会中国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电力设计院任职技术员及助理工程师,华北电力设计院专业科长、副处长及院长助理,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朝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00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魏远先生,出生于1955年11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历任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华银发电股份公司总经理;唐山发电厂厂长,秦皇岛热电厂厂长。现任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魏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4—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浪先生,出生于1979年1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
所部门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刘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谢广明先生,出生于1972年,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现任北京大学先进制造与机器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智能仿生机器人、机器人创新设计与应用、仿生集群协作、复杂系统动力学与控制等。主持包括重点项目在内的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先后担任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竞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系统仿真学会智能物联系统建模与仿真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生产力促进协会服务机器人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担— 5 —任《Mathematical Problems In Engineering》期刊主编,包括《Scientific Reports》等多个期刊编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广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谢广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侯浩波先生,出生于1963年5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博士生导师,珞珈杰出学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重点课题负责人,入选湖北省“111”人才工程、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1985年于原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获无机材料科学学士学位,1988年于原武汉工业大学(现武汉理工大学)获无机非金属材料硕士学位,2001年于武汉大学获水工结构工程博士学位。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1999年晋升为教授,2010年聘为二级教授,2000—2017年曾任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2005年获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00—2012年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2007年起至今任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环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委员,2017年起至今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现任武汉大学(肇庆)粤港澳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湖北省环境修复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主任,广东省固废基环境功能材料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浩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侯浩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6—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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