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5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清新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号 FOF单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指
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上市公司、清新环境指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资管计划指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指股份合计不超过14152670股清新环境股份之行为本报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本报告书指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法定代表人黄文卿注册资本1666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8月13日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4年8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话:021-20521111通讯方式
传真:021-50933716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60%
2深圳派特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999.6024%
3深圳前海山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66.40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黄文卿男董事长中国中国否
徐建东男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否孙海昕女董事中国中国否胡开南男董事中国中国否林涛男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
5何植松男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
刘伟男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清新环境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股东中泰资管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152670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清新环境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中泰资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036700股,中泰资管计划持股数量由71800000股变为70763300股,持股比例由5.073%变为5.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07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清新环境股份的情况。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其声明和附表;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12(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公司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泰资管 7726 号 FOF 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名称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注册地路175号24楼05室
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71800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073%股份比例
14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减少1036700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减少0.073%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后持股数量:70763300股
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2025年10月15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是否已充分披露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是□否□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5(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 7726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 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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