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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牌珠宝: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目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3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3

二、评估目的................................................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8

五、评估基准日...............................................9

六、评估依据................................................9

七、评估方法...............................................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3

九、评估假设...............................................14

十、评估结论...............................................1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6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7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18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1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20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格律沪评报字(2026)第156号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律”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明牌珠宝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在202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执行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或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3481693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52800万(元)

营业期限:2002-10-15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工业区

经营范围: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饰品、贵金属工艺礼品、

工艺美术品(文物法规定的除外)、旅游工艺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产权持有人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企业名称: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光能”或产权持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CBX3971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豪华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23-03-15至2033-03-14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越江路以南 A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评估单位组织架构

3.历史沿革和股权情况

(1)2023年3月公司成立

日月光能成立于2023年3月15日。成立时日月光能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认缴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实缴持股比例股东名称(万元)(%)(万元)(%)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50000.00100.00%50000.00100.00%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公司

合计50000.00100.00%50000.00100.00%

(2)2024年3月出资额变更

2024年3月15日,日月光能出资额变更,变更后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

下:

认缴出资额认缴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实缴持股比例股东名称(万元)(%)(万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

80000.00100.00%80000.00100.00%

公司

合计80000.00100.00%80000.00100.00%

(3)2024年10月投资人变更

2024年10月12日,日月光能投资人变更,变更后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如下:

认缴出资额认缴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实缴持股比例股东名称(万元)(%)(万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

79200.0099.00%79200.0099.00%

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

800.001.00%800.001.00%

公司

合计80000.00100.00%80000.00100.00%

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无变化。

4.日月光能近年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表

日月光能近年及基准日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290504.79245076.99

负债238920.34223620.57

所有者权益51584.4621456.42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

收入59861.4915997.46

成本78446.6632740.67

净利润-27369.00-30128.08

2024年度数据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

699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5年度数据摘自日月光能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5.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15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鞍街道越江路以南A区。公司建设的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是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向新能源板块发展的全新布局。项目总投资100亿元,总规划产能达到20GW,规划设立光伏研究院及重点实验室,拓展上下游产业,形成垂直一体化的光伏产业链。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规划10GW产能的N型TOPCon技术电池片。

6.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会计期间: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资产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为:直线法;

主要税项及税率:增值税1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企业所得税25%。

无税收优惠政策。

(三)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之间的关系产权持有人为委托人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能由于得到本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告,为此需对所涉及的明牌珠宝太阳能电池片业务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为了明确本次评估的相关事项,确保评估报告形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要求,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明牌珠宝和日月光能就下列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明牌珠宝管理层提出,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日月光能业务长期资产认定为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经过沟通,认为日月光能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明确并且单一,该业务的原材料供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该主管业务的产品直接与市场衔接,由市场定价,符合资产组的相关要件。另一方面,太阳能电池片业务是明牌珠宝的主营业务,明牌珠宝合并范围内除了明牌珠宝外没有其他部门或单位从事日月光能电池片业务,故此评估人员最后确定将日月光能太阳能电池片业务全部经营性长期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并以该资产组为基础进行相关太阳能电池片业务的测试。

根据相关规定,与太阳能电池片业务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资产评估对象界定为在明牌珠宝合并报表层面的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范围为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该资产组对应的全部经营性长期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组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净值1994850097.66元;

无形资产净值294174266.08元;

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合计2289024363.74元。

(二)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为日月光能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分布情况及特点如下: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94850097.66元。

房屋建筑物:共计65项,包括电池车间、倒班楼等。

构筑物:共计7项,包括配电工程、消防工程等。

机器设备:共计1130项,为电池生产线及配套设备。

车辆:共计17项,包括别克轿车、叉车等。

电子设备:共计413项,包括空调、笔记本等。

固定资产分布在厂区,房产、设备均可正常使用。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94174266.08元,包含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外购软件、排污权。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7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日月光能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专利权、商标权,详见下表: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无形资产类型权证编号取得日期一种双面电池生产用半导体晶

1发明专利20231131584362023年10月

片预处理设备

2 一种硅片刻蚀去 BSG 用酸洗槽 实用新型 2023221854961 2023 年 8 月

一种双面电池组组装用连接电

3实用新型20232242151942023年9月

池框架一种双面电池加工流程用转载

4实用新型20232253579002023年9月

一种改善TOPCon电池漏电的氧

5发明专利20241091774812024年7月

化机台

6一种工艺气体的输送法兰发明专利2010102357242010年7月

一种用于硅片生产的石墨舟识

7 发明专利 201510034649X 2015 年 1 月

别系统及方法一种前后电极石墨舟及化学气

8发明专利20161012013992016年3月

相沉积设备一种光伏行业用降低银浆单耗

9实用新型20242161769342024年7月

的网版

10一种自称重式印刷台面实用新型2024218815192024年8月

一种提高电池片耐UV衰减性能

11发明专利20241105393602024年8月

的电池片结构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能优化TOPCon电池性能的

12发明专利20241045204182024年4月

背抛工艺一种光伏电池栅线的印刷装置

13发明专利20241029518192024年3月

及方法

一种提高TOPCon电池超薄氧化

14发明专利2021102312512023年8月

层钝化效果的方法一种光伏电池浆料辅助过滤装

15实用新型20242077739022024年4月

置一种减少硼扩散石英舟齿印的

16实用新型20242181113092024年7月

石英舟结构一种用于超轻薄电池片的高摩

17实用新型20242201240252024年8月

擦力传送带

18一种改善篮齿印的花篮设计实用新型20242215355512024年9月

一种使 BSG 水膜更加均匀的装

19实用新型2024223112252024年9月

置一种延长石墨舟使用寿命的方

20 发明专利 202411289134X 2024 年 9 月

法一种用于光伏电池生产的槽式

21发明专利20241141304092024年10月

烘干自热回收装置

一种改善 TOPCon 电池 UV 衰减

22实用新型20242281861612024年11月

的膜层结构

23商标709760642024年1月

24商标709853792024年1月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8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依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十八条:“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会计核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评估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对于资产组减值测试的要求,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确定的,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一致,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参数为评估基准日时的有效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和评估

取价依据为:

(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公布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规的决定》修订);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

8、《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政部会计司2006年3月9日)9、《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政部会计司2015年12月

8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4、《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

第709号第四次修订);

16、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0、《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0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4、《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1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

(三)权属依据

1、不动产权证;

2、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四)取价依据

1、机械工业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2、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市场询价资料;

4、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评估信息资料。

(五)其他参考依据1、《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

39号)。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会计核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评估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

的相关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资产组基于特定实体现有管理模式下在未来

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预计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应当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根据评估人员与管理层、审计师的沟通,管理层确定本次减值测试中所涉及的公允价值的主要市场(最有利市场),除非特别说明,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的产权交易市场。

本次资产评估中所采用的相关市场参数、交易数据以及成交案例等均是上述主

要市场(最有利市场)上的有效数据或发生的交易案例。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计算公允价值时,会计准则允许直接以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或者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资产在其活跃市场上反映的价格,作为计算公允价值的依据。

当不存在相关活跃市场或者缺乏相关市场信息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企业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对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的运营做出合理性决策,并适当地考虑相关资产或者资产组内资产有效配置、改良或重置前提下提交的预测资料,参照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思路及方法,分析及计算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可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与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的介绍

1.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为基础。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净现金流量现值

预测期内每年净现金流量=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变动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折现率选取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

??????=???+?公式:?

(?+?)(1??)?+??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E/(D+E):股权占总资本比率

D/(D+E):债务占总资本比率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2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其中:Re= Rf + β×ERP + Rs

Rf:无风险回报率

β: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公允价值=市场价×修正系数

市场价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考虑资产重新购建所支付的全部成本确定。

修正系数可包括交易方式、使用状况、新旧程度、交易情况、使用环境、资产

使用环境及行业大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处置费用采用与资产处置有关的交易费用、各项税金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确定。

3、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max(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产权持有人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资料。

(二)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人员通过询问、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产权持有人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三)评定估算阶段及编制初步评估报告阶段

项目组评估专业人员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和底稿;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各专业及各类资产的初步测算结果和评估说明。

审核确认项目组成员提交的各专业及各类资产的初步测算结果和评估说明准确无误,在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编制初步评估报告。

(四)评估报告内审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阶段

本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形成评估结论;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照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持续有限期经营假设:假设评估对象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

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委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4、现状利用假设:即一项资产按照其目前的利用状态及利用方式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二)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

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基准

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3.假设资产组的经营管理人员能恪尽职守,资产组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式持续经营。

4.假设资产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三)特定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本次电池片销售单价、单耗未考虑未来年度的价格波动,销售单价与同花顺

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每周报均价平均值基本相当,销售单价未考虑未来年度的价格波动。

4、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未考虑生产经营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

局限于以下项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

资产产生的损益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支出。

5、不考虑未来股东或其他方追加投资对资产组价值的影响。

6、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形成的现金流入为每年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每年均匀流出。

8、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师

在假定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9、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状况,并未对

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10、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1、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

及产权持有人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当出现与上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经评估,明牌珠宝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评估基准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5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三、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复印件

五、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评估师承诺函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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