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证券简称:中京电子公告编号:2025-04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5186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389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9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64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484%。
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58317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6%;
反对6098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1%;
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1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40%;
反对6098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94%;
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7%。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58311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03%;
反对6098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0%;
弃权2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1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69%;
反对6098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83%;
弃权2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58310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93%;
反对6110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14%;
弃权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00%;
反对6110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672%;
弃权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5827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59%;
反对613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2%;
弃权2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032%;
反对613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240%;
弃权2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58270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52%;
反对613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2%;
弃权2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06%;
反对613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240%;
弃权2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5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5825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41%;
反对6144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16%;
弃权2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72%;
反对6144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180%;
弃权2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58360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00%;
反对6035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8%;
弃权2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447%;
反对6035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727%;
弃权2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7%。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