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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桑丽霞)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桑丽霞,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讲师、副研究员,美国 CaseWesternReserve University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瑞典 Malardalen University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研究员。现任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热物理专业委员会理事,2021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

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次数8股东会次数3应出席现场出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会次数

80800否1(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审议了聘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确保相关候选人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保证薪酬方案及业绩考核的合理合规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收购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等事项,确保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收购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投资设立开源鸿蒙(山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确保会计师在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年审沟通会等机会了解公司整体运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以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

在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均能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管理层认真对待、及时反馈并予以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开源鸿蒙(山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切入开源鸿蒙生态领域业务,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政策导向,契合公司布局高新技术领域、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于业务发展初期,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为其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予以展期,旨在支持其核心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持续稳健经营,加快公司锂电产业发展,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展期借款年利率按借款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财务数据及

重大事项,全面、真实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续聘审计机构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利润分配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等综合

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已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年11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2556.2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诉讼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诉讼担保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桑丽霞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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