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ST未名 公告编号:2025-07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
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1人,代表股份171628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1873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79754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0人,代表股份122228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91873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9人,代表股份30354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0%。
公司董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议案1.00《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63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6%;
反对1797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4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811%;反对1797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707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63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61%;
反对17977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45%;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3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89%;反对17977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7079%;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60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71%;
反对1797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41%;弃权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0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523%;反对1797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7073%;弃权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0《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8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32%;
反对17786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36%;弃权1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8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170%;反对17786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5522%;弃权1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雪莹、陈连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