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ST未名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
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8898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0700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8285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8898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0700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8285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9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32%;
反对534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76%;弃权
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9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332%;反对534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076%;弃权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7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91%;反对5379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9%;弃权
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7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91%;反对5379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4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9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64%;
反对535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6%;弃权
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9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64%;反对535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186%;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4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89%;
反对6608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1%;弃权
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4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89%;反对6608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1%;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6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35%;
反对6591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2%;弃权
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6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35%;反对6591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4072%;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青明、张霞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