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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你: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6 00:00 查看全文

好想你 --%

证券代码:002582证券简称:好想你公告编号:2025-029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总部大楼1楼1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石聚彬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9人,代表股份

152081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18人,代表股份148396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1人,代表股份368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6%。

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2人,代

表股份8141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456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1人,代表股份368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6%。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72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5%;

反对2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弃权

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9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62%;反对2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6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9%。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廖小军先生、张建君先生、许晓芳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72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4%;

反对2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弃权

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38%;反对2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41%;弃权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1%。

表决结果:通过。

3、《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72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3%;

反对2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弃权

1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13%;反对2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6%;弃权1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1%。

表决结果: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7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2%;

反对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3%;弃权

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0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85%;反对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80%;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5%。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73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

反对2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弃权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7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782%;反对2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74%;弃权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5%。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在关联股东石聚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8364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81%;反对2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4%;弃权1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04%;反对2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6%;弃权1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69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0%;

反对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1%;弃权

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57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30%;反对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43%;弃权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7%。

表决结果:通过。

8、《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1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8%;

反对4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4%;弃权

1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3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279%;反对4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78%;弃权1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3%。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65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7%;

反对2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9%;弃权

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5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6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20%;反对2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90%;弃权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71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

反对2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

1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76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251%;反对2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66%;弃权1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3%。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预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65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

反对2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弃权

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93%;反对2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26%;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81%。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68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0%;

反对2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弃权

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15%;反对2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59%;弃权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5%。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20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1%;

反对2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弃权

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00%;反对2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40%;弃权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0%。

表决结果:通过。公司相关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65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

反对2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2%;弃权

1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5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83%;反对2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22%;弃权1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才、胡中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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