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2025年度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12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担任独董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如下:
应出席次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数数加会议次数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73400否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7次,实际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7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材料会上本人认真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均投了赞成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积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相关事宜、董事会换届选举进行认真审议。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召集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年任职期间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
2025年4月25日,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025年任职期间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
2025年11月25日,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现场参加会议或出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本人主动查询与公司重大决策相关的材料,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的汇报,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此外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公司重大诉讼、股价异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同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基于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工作提出建议,并对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查阅,助力公司完整展现2024年社会责任履行成果,提升报告质量。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考查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严格考察公司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密切关
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主动询证报道内容真实性;督促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
2、对公司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同时利用现场参会、公司调研等
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经营管理、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等事项进行调查和监督,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的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保持关注,提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严格监督。
3、自身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重视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断强化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履职水平,助力公司规范治理与稳健发展。(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2、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本人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定期报告
本人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进行充分关注,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聘任审计机构
2025年,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利润分配
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及主动问询的方式了解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为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8、股权激励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本人认为此次部分期权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9、社会责任
本人基于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工作提出建议,并对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查阅,认为报告较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应尽义务,
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孔英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