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证券简称:西陇科学公告编号:2026-03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助力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发展,同时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子公司资产运营效率,西陇科学全资子公司云南盈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盈和”或“标的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新的投资者,广州鹏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储能”或“本次投资方”)以现金3200万元人民币向云南盈和增资,其中200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对云南盈和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前,云南盈和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盈和注册资本变更为2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91%股权,鹏辉储能持有其9.09%股权,云南盈和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名称:广州鹏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C00WTR14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419号00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10-13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器辅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
力设施器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灯具销售;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零配件生产;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2、交易对方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州鹏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3、鹏辉储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鹏辉储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云南盈和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云南盈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81MA7KK5EN8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向家坝镇水富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22-03-29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少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增资后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0001002000090.91广州鹏辉储能科技股份
0——20009.09
有限公司
合计20000100%22000100.00%
3、云南盈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64607.1912575.3232995.50-5294.41-5294.41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84056.7911596.8125497.24-1275.22-1275.22
(注:以上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盈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以云南盈和行业特点、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
素综合考虑,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的估值为人民币
3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估值为人民币352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放弃行使参与
云南盈和本次增资权利,是综合考虑了自身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而作出的谨慎决策。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云南盈和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资安排
1、增资
作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对价,本次投资方应支付的投资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3200万元,本次投资方应支付的投资款金额具体如下:
投资款金额计入注册资本金额(万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万序号投资主体(万元)元)元)
1鹏辉储能320020001200
总计320020001200
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根据法律、公司章程、协议安排或任何其他事由所享有的本次增资相关的优先认购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权利。
2、增资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各方确认,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持股比例(%)
元)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00090.91
广州鹏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09.09
合计22000100.00%
3、投资款的用途
除协议另有约定,标的公司应将投资款全部用于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业务扩张、补充流动资金等经营活动。
(二)投资款的缴付及工商变更登记
在《增资协议》约定的增资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本轮投资方书面予以豁
免之日起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应向本轮投资方发出书面缴款通知,其中应明确:应缴付的投资款数额、缴款日期以及指定银行专用账户的具体信息。
(1)首期投资款:该本轮投资方应于收到前述书面缴款通知后十五(15)个
工作日内,将投资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1600万元)划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2)第二期投资款(尾款):在标的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准)且现有股东/标的公司已与附件一所列的核心人员
签署完毕股权激励协议(或包含股权激励条款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之日起十五
(15)个工作日内,本轮投资方应将剩余50%的投资款(即人民币1600万元)划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
对于本轮投资方而言,在本轮投资方向标的公司支付首期投资款且标的公司收到该等投资款之日,即视为本轮投资方取得其在本次增资中所认购的股权,并自该日起根据交易文件享有对应的股东权利;但涉及利润分配及清算财产分配的权利,应以其实际缴付的投资款比例为准计算,直至全部投资款缴付完毕。
(三)本次增资的先决条件
除非本轮投资方作出书面豁免,在下述增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后,各本轮投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
1.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批准本次增资且现有股东已通过签署本协议或股东会
决议的方式书面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权利。
2.标的公司作出有关同意签署交易文件和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并取
得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或证明(如有)。
3.本次增资的交易文件已经为各方适当签署并交付,且保证其签署及履行交
易文件不会导致公司违反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
4.截至标的公司向本轮投资方发出交割确认函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违
反税务、工商、土地、海关、外汇、环保、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未受到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有关行政机关的正式通知或处罚。
5.截至标的公司向本轮投资方发出交割确认函之日,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在
本协议第五条项下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且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不存在任何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行为。
6.截至标的公司向本轮投资方发出交割确认函之日,不存在且没有发生对标
的公司的业务、运营、资产结构、财务、法律及行业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
7.截至标的公司向本轮投资方发出交割确认函之日,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
已经分别全面履行和遵守了本协议规定的应于标的公司向本轮投资方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之日(包括当日)前完成的义务及承诺。
(四)协议的解除
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各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
2、若任何下列情形发生,任一本轮投资方有权提前至少二十(20)个工作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单方终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于通知中载明该等终止的生效日期:
2.1标的公司发生任何已经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合法存续、生产管理、经
营许可、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或其他重要方面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针对标的公司的诉讼程序、仲裁程序、税务核查、税务处罚、或由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的任何调查或处罚程序),并经该本轮投资方发出书面催告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以及创始人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2标的公司和/或现有股东的陈述或保证存在重大不真实的情形或有重大
遗漏导致该本轮投资方遭受重大损失;或
2.3标的公司和/或现有股东违反协议项下的约定、承诺、义务,并经该本轮
投资方发出书面催告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3、如因标的公司和/或现有股东单方原因,本协议约定的增资先决条件无法
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六十(60)日内或各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其他日期满足的,本轮投资方有权单方终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如本轮投资方违约或因其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标的公司和/
或现有股东有权与其解除本协议及其他本轮交易文件。
(五)违约责任
若本轮投资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款的,若逾期达六十(60)日的,公司和/或现有股东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其他本轮交易文件,退还该本轮投资方已支付的投资款(无利息),若已进行本轮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则该本轮投资方须无条件配合公司进行减资或股权转让。
无论协议是否存在任何相反约定,各方承认并同意:(1)当且仅当各项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的违约事宜给任一投资人所造成的损失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50万元时,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有义务向该投资人按照本协议以及可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为免疑义,(a)如发生多次赔偿事项,则该等事项给该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累计计算(无论该等赔偿是否属于同一类型);(b)如
赔偿事项累计给该投资人所造成的损失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则该投资人有权获得的赔偿额应为包括该等人民币50万元在内的全部实际损失);(2)当且
仅当标的公司在任一投资人提出违约赔偿的主张后六十(60)个工作日内未能全
部履行赔偿责任时,该投资人方有权利要求现有股东履行补充赔偿责任;(3)现有股东就本协议项下承担的全部责任以其届时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为限,且不得涉及现有股东持股主体的其他任何私人财产。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2、标的公司应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办理完毕本次增资对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准);
3、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承诺,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制定令本轮投资方满意的员工持股平台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激励对象、持股比例、出资安排等核心要素),且完成员工持股平台的实缴出资(出资资金须来源合法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并于实缴完成后的30日内办结员工持股平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向本轮投资方提供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文件副本。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鹏辉储能系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一次电池(锂铁电池、锂锰电池、锌空电池等)、钠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南盈和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鹏辉储能,将为云南盈和注入资本动能与战略资源,助力其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快速开发,提升产品技术迭代效率和规模化交付水平,增强客户黏性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储能产业链中的布局深度与市场响应能力。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方向与业务板块的扩展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云南盈和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90.91%,云南盈和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放弃对云南盈和的优先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云南盈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