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黄力,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大学财务处处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独立董
事本人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7次,实际参加会议7次,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实际参加会议3次,均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议,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报告期召开的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内审部门及内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
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薪酬方案,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
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向公司提出进一步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会审前、中、后期的沟通,提升审计结果应用;加强公司内审机构建设及人员培养等。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定价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上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要关注了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合法合规。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聘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内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并就相关关注事项进行了交流与讨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等进行了深度讨论和交流,就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并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并能公平、公正地对待全体股东。本人通过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不定期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审、财务等业务部门交流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考察了新产线的建设及试生产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控制执行、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
同时,经常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事项审议,了解公司状况。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黄力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