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证券简称:双星新材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0名,代表股份470537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2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1266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5%。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71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94339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982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214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9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01%;反对98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34%;弃权1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694156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995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1262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75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01%;反对995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弃权1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4282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1064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8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442%;反对1064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8%;弃权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271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87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1233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86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430%;反对98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85%;弃权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380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997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1024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97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44%;反对99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9%;弃权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693574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0549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12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1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4%;反对1054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2%;弃权1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3%。
3(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49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061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1265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09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25%;反对106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7%;弃权1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22864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101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036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92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48%;反对110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3%;弃权1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280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151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1050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40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06%;反对1151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0%;弃权1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390055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21%;10924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3%;1148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90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7.421%;反对10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83%;弃权1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6%。
公司董事吴培服、吴迪、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814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10188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1372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41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954%;反对101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6%;弃权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均向本次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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