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4月27日对当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20843号]。现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做出如下说明:
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无异议。
特此说明。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