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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6]25015320087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6]25015320087号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围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
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城市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爆破设计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城市防洪工程、土石方工程、水
利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及文化产业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经营风险、资金
管理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管理风险、担保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程项目收款风险、子公司管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等。
1、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两会一层”为主体、规范运
作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日常运营有序进行。
公司始终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并据此及时调整、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保证了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董事会设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内控体系建设与实施;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控体系日常运作;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并按照公司发展运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形成具有同行业竞争力与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制定了《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注重对员工的引进、培养、开发以及有效利用,使人力资源政策和人才培养不断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组织调整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3、内部审计
2公司审计稽查部对董事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稽查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4、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以为股东和债权人、为员工、为客户、为社会、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为己任,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促进生产的发展。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促进公司与员工、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5、企业文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拓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空间”的使命,“共赢,共长”的核心价值观和“让围海的服务超越顾客的期望”的经营理念,“精诚、超越、共进”的企业精神,形成了独特的企业文化理念。公司适时组织管理层及员工参加各类活动,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公司全体员工均能够做到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资金活动
公司财务部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明确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加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保证资金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7、关联交易
在关联交易管理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2025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8、信息披露
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制度》,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做好投资接待工作,并认真做好每次接待的资料记录,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能够做到多渠道积极、主动地联系、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名称定量标准定量标准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营业(或资产总收入(或资产总<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或收入(或资产总额)额)1%资产总额)1%额)0.5%
说明:以本年度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1%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本年度对于财务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
B、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缺陷
(2)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4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重要缺陷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主要管理人员纷纷流失;
重大缺陷(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8)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除重大缺陷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5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本年度内部控制优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又于2026年2月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出具的《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6]18号)。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股东建议函》中指出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虚
增收入、虚减成本以及公司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针对该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另外,针对监管指出的问题,公司还做了以下整改内容:
(1)强化内部控制
修订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问题,公司已于2025年11月修订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规定》,后续公司将杜绝类似的内控问题发生。
强调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职责: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审计委员会已依法履行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监督问题整改及内部追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等职责,针对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及相关问题,督促公司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并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穿透:吸取“千年设计”事件的教训,公司已全面升级对重要子公司的管控体系。向核心子公司委派核心管理层,建立子公司财务数据直报与总公司交叉验证机制,从源头防范子公司利用工程项目结算及确认减值损失虚增收入或隐瞒减值损失的风险。
6(2)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
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3)优化董事、高管薪酬体系
后续公司将改变过去单一依赖“财务业绩”的薪酬考核模式。公司将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合规运营”的权重。
若发生重大内控缺陷或监管处罚,将追责相关责任人。
(4)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研究,持续提高、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公司今后将继续持续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及上市公司典型案例等学习资料,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股东建议函》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虚假记载问题,发生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上述事项系公司过往历史遗留问题。自2025年初以来,公司已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完成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且公司已于2025年12月挂牌转让了公司持有千年设计的所有股份。因此,相关历史财务造假及内控失效问题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的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亦不会对2025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及当期内部控制评价结论造成负面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在报告期内以制度体系完善与执行效能提升为核心,扎实推进内部控制优化工作。围绕企业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审核、发布等全流程开展系统性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兼具适应性、科学性、系统性与可操作性,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同时,持续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业务流程管控,实现工程资料系统化、标准化管理,打通制度落地与业务执行的衔接环节,切实保障内控制度全面、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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