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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8-0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华雄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华雄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深业进元大厦塔楼2座1805

股票上市时间:2011年6月10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拓电子

股票代码:002587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董事会秘书:杨扬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10楼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电子信箱:ir@aoto.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2)。

征集人仅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征集委托投票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李华雄,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自1988年起,曾先后在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海南港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粤华电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德隆集团,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佳音控股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8月17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

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收件人:奥拓电子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邮政编码:51805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华雄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有关事项。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该列打勾提案名称同反弃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1.00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3.00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是否是否委托征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代为表决备注表决意见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同反弃编码目可以投票意对权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4.00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5.00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

6.00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

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提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同一

项提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和比例(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8月17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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