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26年8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
2026年8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7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6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64%,最高成交价格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04765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披露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64%,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实施前实施后股份类别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2179143918.61%12373143918.90%
无限售条件股份53271271781.39%53077271781.10%
总股本654504156100.00%654504156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