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8月1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矫人全先生、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
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54504156股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26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金
1 Micro LED COB 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10432.00 10112.00
2智能视讯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427.008269.00
3全球品牌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14269.008119.00
合计35128.00265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6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