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证券简称:瑞康医药公告编号:2026-02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8月19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会议室
3、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1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0人,代表股份191864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50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8549189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274%;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7293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5%;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72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韩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8597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3678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8455%。
1.02选举李喆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34906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8571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8328%。
1.03选举杨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36624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2总数的98.17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8743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1024%。
1.04选举张寿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3623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8704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0408%。
1.05选举吴丽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3463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8544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7909%。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61667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1247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0321%。
2.02选举吕开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36235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8704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0415%。
2.03选举武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18835756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86566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9663%。
3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188170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45%;反对36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13%;弃权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78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14%;反对36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396%;弃权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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