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证券简称:万安科技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25664586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54%。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627%。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40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40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40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0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8%;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619%;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4%;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17%。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0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8%;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619%;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17%。
3、《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6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146%;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4%;弃权4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9%。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86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8%;
反对2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500%;反对2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97%;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3%。
5、《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6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9%;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41%;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4%;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4%。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5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67%;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4%;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9%。
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008%;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4%;弃权4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28%。
8、《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7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4%;
反对2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2%;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4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250%;反对2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45%;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5%。
9、《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718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94%;
反对2899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8%;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258%;反对2899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5247%;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5%。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194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6%;
反对14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9%;弃权
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08%;反对14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481%;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1%。
1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7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0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97%;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4%;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9%。
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7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
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6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04%;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4%;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2%。
1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81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6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607%;反对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85%;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8%。
14、《关于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8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7%;
反对2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09%;反对2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40%;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1%。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佳荣、章磊中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