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证券简称:万安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94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1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5-03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1905247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900000股后的总股本
518152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31089148.62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7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4元/股(含)。
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1+流通股变动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未进行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1、计算公式: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518152477股×0.06元/股=31089148.62元
每股现金红利=31089148.62元÷519052477股=0.0598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0.00元/股-0.059895元/股≈19.94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