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6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18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65371.41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41652.86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48311.46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218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 27698.20 万元,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14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华,200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泰坦科技、ST 八菱 3家上市公司,帝联科技、华创生活等 8家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红,202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ST 八菱 1 家上市公司,卓越科技、锁龙消防 2家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樱楠,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6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拟于 2026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
樱楠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陈丽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红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樱楠,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拟收费 123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与上期审计收费持平。审计收费主要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
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审查,认为大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客观、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