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9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下简称相关授权)的
有效期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止。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2月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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