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予以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以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000 万份,分两批次实施授予,具体安排如下:
1.首次授予: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总额的85%;
2.预留授予:2026年7月30日,公司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1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5%。
1(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2025年7月24日至8月2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www.baling.com.cn)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正式批准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办理登记注销等全部相关事宜。
4.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依据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3人;同时确定以2025年8月11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4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5.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共14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50万份,行权价格为6.5元/份。
2025年9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6.5元/份相应调整为6.3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元/份相应调整为6.25元/份。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尚未行权的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8.2026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4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850万份变更为848万份。
9.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5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本次授予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310.2026年7月20日至7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对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1.2026年8月7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50万份,授予激励对象57人,行权价格为6.25元/份。
2026年8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2.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339.2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4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
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公司预计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工作。
(二)调整方法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采用派息调整法,具体计算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6.25-0.10=6.15 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依据权益分派事项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5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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