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证券简称:日上集团公告编号:2025-02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
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
15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3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411856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235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408081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0.765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466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3775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46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468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496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61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1193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14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466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3775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4696%。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扣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236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4%;反对3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弃
权3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48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32%;
反对3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84%;弃权3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84%。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235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1%;反对3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弃
权3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47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951%;
反对3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57%;弃权
3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92%。
3、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23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8%;反对3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
权3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45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629%;
反对3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5%;弃权
3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85%。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204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3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弃
权3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15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672%;
反对3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84%;弃权
3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4%。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04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8%;反对4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弃
权3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6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334%;
反对4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6%;弃权
3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30%。
6、关于董事2024年薪酬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0942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0%;反对5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
权3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54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59%;
反对5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07%;弃权
3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4%。
7、关于监事2024年薪酬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0940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5%;反对5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
权4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5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536%;
反对5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18%;弃权
4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45%。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222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1%;反对3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3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34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15%;
反对3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62%;弃权
3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23%。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20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反对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弃
权3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12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87%;
反对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72%;弃权
3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1%。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093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9%;反对5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
权3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45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208%;
反对5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00%;弃权
3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92%。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1197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9%;反对3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3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0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283%;
反对3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27%;弃权
3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黄健雄先生、何少平先生、陆晓倩女士、陈守德先生作了
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