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原由何少平先生、黄健雄先生、吴伟源先生3名成员组成。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5年1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仍为3人,分别为何少平先生、黄健雄先生、吴志良先生,其中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何少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次调整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届次议案间关于2024年年审计划的议案
第六届审计委员2025年1月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内部审
会第一次会议14日计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六届审计委员2025年3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31日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会议召开时届次议案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六届审计委员2025年4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21日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审计委员2025年8月关于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议11日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议案
第六届审计委员2025年10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议月17日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审计委员2025年12关于2025年年审计划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月31日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和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2、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025年3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开展了监督与评估。审计委员会重点核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并详细了解了拟委派人员的从业经历与执业资格等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开展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3、对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审议审计部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并审阅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表和非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及财务部、内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持续关注监管新规和政策趋势,以及公司的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动向,积极对公司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时交流沟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