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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7 查看全文

比亚迪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洪平)

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蔡洪平,195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于198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新闻学学士学位。曾任德意志银行投行亚太区执行主席;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

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中国 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

现任汉德资本主席、创始合伙人,并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

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其中3次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8次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议次数会议112900否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大会2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5次,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召开薪酬委员会2次,本

人均已亲自出席;2023年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按照《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结合当地的薪资水平,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完善公司激励和考核机制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2023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3/2/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3/3/28同意

意见

2023/5/19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8/28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9/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9/19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本人同意提名拟聘董事担任公司董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方面运作比较规范。公司还应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预测和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的能力继续保持和强化公司在行业中领先地位。

(八)其他事项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四、本人联系方式

henry.cai@agic-group.com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蔡洪平

2024年3月26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敏)

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敏,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于1999年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主修会计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修会计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修会计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并于2010年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出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并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其中3次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8次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议次数会议

113800否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大会2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5次,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召开薪酬委员会2次,本

人均已亲自出席;2023年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按照《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及定期财务报告等进行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参与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有效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于2023年3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2023年9月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2023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3/2/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3/3/28同意

意见

2023/5/19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8/28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9/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9/19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本人同意提名拟聘董事担任公司董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财务管控水平,为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八)其他事项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四、本人联系方式

zhangminzip@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敏

2024年3月26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岩波)

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蒋岩波,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

于198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自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其中3次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8次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议次数会议

82600否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大会2次。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5次,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召开薪酬委员会2次;其

中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3次,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召开薪酬委员会2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2023年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并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长远战略规划提出有效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于2023年3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2023年9月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2023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3/2/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

2023/3/28同意

意见

2023/5/19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8/28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9/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本人同意提名拟聘董事担任公司董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持续保持综合竞争能力。

(八)其他事项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四、本人联系方式

jczjp@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独立董事:蒋岩波

2024年3月26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玲)

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喻玲,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喻女士于2001年毕业于湘潭工学院(现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亚洲竞争法学会理事,同时担任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4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其中3次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8次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于2023年9月19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议次数会议

31200否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大会1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5次,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召开薪酬委员会2次;其

中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2次,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薪酬委员会;2023年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并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长远战略规划提出有效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前期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于2023年9月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2023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3/9/19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高管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各高管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管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本人同意聘任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高管。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进入全球市场与国际汽车巨头同台竞技,公司要深入了解不同国家地区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持续保持综合竞争能力。

(五)其他事项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四、本人联系方式

kalavivka@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喻玲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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