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敏)
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敏,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主修会计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修会计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二零零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修会计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并于二零一零年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出站。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并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其中2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7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1以通讯方式参加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议次数会议
92700否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会1次。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5次,召开薪酬委员会2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及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及定期财务报告等进行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参与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有效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
2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并于2025年3月、
2025年6月、2025年8月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主
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一、2025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原“战略委员会”升级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显著提升了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同时主动响应国际监管趋势,积极接轨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体系新标准,相关工作获得了社会的积极关注与认可。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积极拥抱 AI 等最新技术成果,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财务及业务管控水平,为公司全球化、智能化、高端化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七)其他事项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二、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ngminzip@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4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敏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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