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5证券简称:豪迈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持续完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
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度,不领取其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年(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
1他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工作经验、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阶段性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领取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津贴、员工福利、特殊贡献奖、安全生产奖励等。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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