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马广林,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进行审慎判断,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出席董事会委托出席董事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出席股东会的次数的方式会的次数的次数的次数的方式
8现场及通讯003通讯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实际出席3次,主要审议应当
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实际出席2次,主持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实际出席1次,就公司经营运行、重大战略等进行探讨。本人重点关注议案相关内容的合理性以及决策程序的规范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财务报表编制期间,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在审计工作中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致力于确保沟通机制的顺畅有效。就中小股东的关切及时回应,将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公司,提升中小股东对公司运营情况的了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实地考察,重点关注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并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变化;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报道,获悉行业和市场的发展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本人持续追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更新,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最新要求,通过不断学习提升履职水平,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责任感与执行力。
三、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广林
2026年3月30日



